关于做好2022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收工作的通知
辽卫办发〔2022〕89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沈阳医学院、大连大学,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及《关于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4〕2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辽宁省住院医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辽卫办发〔2015〕127号),省卫生健康委定于2022年7月-8月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
根据2022年国家下达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和紧缺专业招收任务,2022年我省计划招收住院医师(单位人、社会人)1200名,其中全科50名、儿科50名、精神科25名、妇产科70名、麻醉科80名,急诊科15名,临床病理科20名,重症医学科10名,其他专业880名。根据历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结果、结业考核通过率等指标,下达各基地最大招收计划,见附件1;协同单位全部纳入培训基地统一管理,由培训基地调配住院医师轮转计划。最大招收计划为最多可招收住院医师数量,具体录取数量根据考试成绩和国家下达任务数等因素确定。
二、招收对象与培训方式
(一)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为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毕业生,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共分三类:
1.单位人招收
按照国家和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相关规定,所有新进入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社会人招收
面向社会招收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专硕招收
招收2022级临床/口腔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并轨专硕”)。我省已于今年年初统筹安排各高校2022级并轨专硕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事宜,招收专业及数量见附件2,具体招收工作由相关高校组织实施并按时安排并轨专硕进入培训基地开始培训。
不接受在读科学学位研究生报考。
(二)报考专业要求
1.面向单位、社会招收的人员报考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根据毕业专业类别,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相应专业。临床医学毕业生可报考全部专业;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放射肿瘤科、核医学科专业;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对应专业;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口腔相关专业。
2.并轨专硕报考专业要求按照招考院校相关要求执行。
(三)培训安排
1.培训内容与形式:培训基地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
2.培训时长:单位人和社会人身份住院医师培训时间为36个月,并轨专硕培训时间为33个月。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已取得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人员,根据其临床培训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其中:已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培训时间原则上为24个月;已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2个月。
持有经省级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的《培养证明》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报考专业与《培养证明》专业一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培养证明》上剩余时间。
3.培训地点:主要在培训基地内完成,部分专业需到协同单位完成部分轮转培训任务,由培训基地负责统一安排。
三、招收报名
(一)单位人、社会人报名安排
1.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7月18日
(2)培训基地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
(3)省级复审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
(4)资格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2年7月25日
(5)补正材料时间:2022年7月25日-7月26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登录辽宁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s://ln.mvwchina.com,以下简称省毕教平台)完成“账号注册-完善住院医师信息”,线上提交个人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同意送培证明》(模板见附件3,单位人提供)、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无证无需上传)等照片,具体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公告。
(二)并轨专硕报名安排
并轨专硕报名由高校研究生培养部门于8月8日-8月11日组织在省毕教平台上进行报名,高校研究生部门8月12日-8月17日完成审核,各培训基地及省级8月22日前完成复核。
四、招收考试
招收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两部分,理论考试成绩占80%,面试考试成绩占20%。理论考试由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每批次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报考培训基地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理论考试
1.科目:分为临床综合、口腔综合两类。报考口腔类专业考生参加口腔综合考试,其他考生参加临床综合考试。
2.时间和地点:2022年8月2日9:00-11:30,考试地点拟定在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市,具体考点信息以准考证为准。2022年7月29日起,考生可登录省毕教平台打印准考证。
3.内容:参照《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考试内容。考试题型为客观题,时长150分钟。
4.考试形式:本年度我省为全国住培招收理论统考试点省份,考生需自备智能手机,采用手机下载APP进行答题。
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省毕教平台网站上的考试信息。
(二)面试
1.内容:由培训基地自行确定面试题目和技能操作内容。
2.面试时间和地点:按照各批次面试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培训基地通知考生,并见省毕教管理平台首页通知。
3.面试成绩上报截止时间:面试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
五、招收录取
(一)权重成绩计算
理论考试和面试分别以百分制计分,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里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理论和面试均通过分数线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总成绩(理论成绩×80%+面试成绩×20%)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对象。录取工作向贫困地区、基层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并优先录取紧缺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理论成绩分数高者。
(二)录取批次安排
2022年住院医师招收工作实施分批次招收录取,全省非紧缺专业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国家下达计划数。考生每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未被录取考生可填报下一批次志愿。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第一批次招收(7月11日-8月9日)
(1)志愿填报:已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可根据各培训基地招收简章于7月11日-7月18日在省毕教管理平台进行第一批次志愿填报。
(2)材料审核:报名人员完成第一批次志愿填报后,由培训基地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进行复核。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被退回,报名人员可在补正材料时间内再次提交报名。
(3)面试:7月27日-8月7日培训基地完成第一批次面试。
(4)录取公示:8月9日进行第一批次录取住院医师公示。
2.第二批次招收(8月9日-8月18日)
(1)志愿填报:未被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可根据第二批次发布的招收计划于8月10日-8月11日在省毕教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不再进行材料提交及审核。
(2)面试:8月12日-8月14日培训基地完成第二批次面试。
(3)录取公示:8月16日进行第二批次录取住院医师公示。
3.第三批次招收(8月16日-8月24日)
(1)志愿填报:未被第二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可根据第三批次发布的招收计划于8月19日-8月20日在省毕教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不再进行材料提交及审核。
(2)面试:8月21日-8月22日培训基地完成第三批次面试。
(3)录取公示:8月24日进行第三批次录取住院医师公示。
六、培训管理
(一)住院医师正式录取后,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送培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需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动合同,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并轨专硕由培训基地、高校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将其纳入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单位人的人事档案由送培单位管理,社会人人事档案由培训基地管理或委托人才代理机构管理,并轨专硕人事档案由所在高校管理。
(二)符合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单位人由送培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人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并轨专硕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报名,培训基地应协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员取得医师资格后,应在培训基地进行执业注册。对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培训基地应协助学员办理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三)各培训基地需按要求为学员提供生活、学习条件,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的相关补助。单位人基本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由送培单位负责缴纳。社会人福利待遇由培训基地负责提供。并轨专硕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待遇由所在高校负责,不享受国家及省财政住院医师专项补助。
(四)单位人和社会人身份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可以通过同等学力方式向有关高校申请硕士学位。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卫发〔2015〕77号)及各高校同等学历招收简章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对于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报考的住院医师,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涉及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公示期内退出的住院医师1年内不予再次录取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录取后未按时报到的住院医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八、有关要求
各培训基地学员招收工作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直有关医疗机构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各市卫生健康委、各培训基地要加强住培政策尤其是紧缺专业招收宣传,制定配套政策吸引考生报考紧缺专业。
九、联系方式
政策解答:024-23385916
网络技术:400-001-8080。QQ群337927225、18401571286
材料审核:024-81006171、83380131、81006172
附件: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