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人社局、卫健委文件规定及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重点医科大学,公开招聘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一)计划
本次招聘总人数为58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丹东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范围
1.拟到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兰州大学、延边大学、锦州医科大学招聘内科学专业、外科学专业、神经病学专业、肿瘤学专业、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急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妇产科学专业、耳鼻咽喉科学专业、眼科学专业、儿科学专业、麻醉学专业、全科医学专业、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拟到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兰州大学、延边大学、锦州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招聘药剂学专业、药理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拟到吉林大学、兰州大学、延边大学、辽宁大学招聘计算机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纪录,品貌端正,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采取现场考核方式。
四、招聘步骤
1.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2020年丹东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020年丹东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见附件3,以下简称《准考证》),发送到医院指定邮箱(ddsdyyyrsk@163.com)。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6:30
现场报名:未能按时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应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打印的本人自我推荐材料(推荐材料须有学校推荐评语、本人签名)各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临床十个月以上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同时请准备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现场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地点:丹东市第一医院九楼会议室
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要求:填写并彩色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上的电子版个人照片须为同一底版。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其余内容现场审核通过之后即时填写。
《报名表》和《准考证》内容要规范准确。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考岗位,不能漏填或错填。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3.笔试
(1)以应聘人员攻读硕士期间平均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不另行组织考试。平均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面试。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4.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法。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丹东市第一医院九楼会议室
5.签约
与拟聘用人员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6.复审
(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7.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丹东市第一医院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编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承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同一批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工作单位的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应聘者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3.各招聘环节如有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依次递补。
4.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公开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1年)。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参加考试(面试)当天,请考生详细提供新冠筛查相关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有无发热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行程等,并填写丹东市第一医院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有隐瞒,将取消参考资格。
(二)请考生务必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报到,准时参加考试(面试)考核。
1.辽宁省内考生考试(面试)前14天无外省(市)旅居史的,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如考试(面试)前14天有外省(市)旅居史的,考试(面试)当日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考试(面试)前14天有北京市(低风险区)、武汉市、哈尔滨市、吉林市旅居史的,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丹后立即核酸检测,并于考试(面试)当日提供两次核算检测阴性报告。
2.辽宁省外考生,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考试(面试)当日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为北京市(低风险区)、武汉市、哈尔滨市、吉林市考生或14日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丹后立即核酸检测,并于考试(面试)当日提供两次核算检测阴性报告。
3.目前为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或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须来丹进行14天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参加考试(面试)。
(三)考试(面试)当天考生按照公告安排的时间到达丹东市第一医院考前预检处,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考生有发热或者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须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判断其罹患传染病可能性,并进行登记,进行疑似病例的排查,如不能排除疑似病例的,由专人陪同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看病,费用自理。
(四)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非考试(面试)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考试(面试)期间考生要保持距离,进入考场要服从管理,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随着新冠疫情的动态变化,考试(面试)时间及要求将根据当时疫情现况做出相应调整。
(六)请考生在考试(面试)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健康通行码”绿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请考生提前下载并填写《丹东市第一医院COVID-19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流调表》),于2020年7月23日(当日)发送到指定邮箱,(ddsdyyyrsk@163.com)。
注:上传《流调表》上的信息有两天属于预报默认结果,希望各位考生上传《流调表》以后,尽量留在当时居住地,以保证考试(面试)当日审核《流调表》结果与前期上传的预报结果一致。在上传预报《流调表》后,遇有特殊情况,如个人身体健康、行程、居住、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有变化者,必须及时联系告知我们(注:未到考试(面试)现场前),考试(面试)当天还须个人现场确认《流调表》信息并签字,信息必须属实,须个人承担责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415-2819725
报名邮箱:ddsdyyyrsk@163.com
监督电话: 0415-2819133
附件:
1.《丹东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2.《2020年丹东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丹东市第一医院
2020年7月14日